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据了解,改革包含7大主要任务,100多项具体措施,涉及国家安全、队伍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多个方面。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出现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些不适应,既有思想理念上的滞后,也有能力素质上的差距,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制约,也有警务保障上的不足。要破解这些难题,必须改革创新。
在群众关注的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改革意见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这次改革还有很多便民措施,集中体现了三个关键词:一是开放。比如,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向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下放驾驶人考试权限等,方便广大群众就近办证、考证。二是提效。比如,建立户口身份证网上流转、核验制度,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实行这项制度后,群众就不需要跑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身份证了。实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让群众有更多自主选择的余地。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等。三是脱钩。比如,明确公安机关与机动车检验机构、驾校等经济实体脱钩。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还明确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的。当前,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公安机关任务繁重艰巨,公安民警“5+2”“白+黑”已成为工作常态。中央作出的这一重大改革决定,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警察的积极性,激励全体民警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人民。
(《北京青年报》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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