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过去了,全国各地政府设立的总额上千万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金,却依然没怎么动过。
在贵州,300万元的资金,去年仅奖励出去10万元;在广东佛山,100万元的奖金也只奖励出去10万元。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效敏表示,现在官方程序下的匿名举报,实质上还是实名——虽然举报者在举报过程中可以匿名,但他们在领取奖励时要出示身份证,因此举报人有后顾之忧,对政府能否保密不放心。
这种担心并非没有根据。2011年,河北曾有位律师多次举报问题食品,但他的电话却被问题食品商家拿到,这些商家要求与他私下解决问题。
孙效敏仔细研究食品安全举报案件后发现,由于熟知内情,真正重大的食品安全案件的举报人都是内部员工。比如2001年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2011年上海染色馒头事件、2014年上海福喜事件。由于内部员工举报很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而其同事会因此失业,举报人因此可能遭到报复,这些都让内部举报人士心理压力很大。深圳就曾有一位内部举报者因身份暴露,最终导致其长期无法在食品行业找到工作。
(《第一财经日报》2.3 陈益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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