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养老金统筹层次较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造成了地区间养老金运行情况的巨大差异。
养老保险本质上应该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即通过全国范围内的调剂和转移支付来以富帮穷。然而,一些养老金有结余的地区,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地方利益,成全全国统筹。他们觉得,自己未来养老也差钱,全国统筹后用自己的结余去填补其他地区的缺口,是在“杀富济贫”,对他们不公平。
这些所谓的理由其实站不住脚。在许多发达地区的养老金结余中,有很多是由从欠发达地区流动来的务工人员贡献的。按照现行规定,一个人必须在一个地方连续缴纳养老金15年以上,退休后才可领取养老金。但现实中,很少有外来务工人员能在一个地方连续工作15年以上。当他们回到原籍后,有的根本没有转移以前所缴纳的养老金,有的就算转移了,按规定也只能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统筹账户还必须留在工作地。
实现养老金的全国统筹,有利于整合目前碎片化的养老制度,促进不同身份、职业、地域的公民在养老问题上实现公平,这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必须坚决推进。
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应该尽快下决心来打破当下利益格局。如果让地方利益继续固化下去,各省养老金运行差距将会越来越大,以致最终难以挽回,形成恶性循环。
(《中国青年报》2.4 孙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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