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城市管理、社会发展乃至制定国家政策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引入民意调查程序,提高决策的可执行度。但民意调查是否发挥了预期的作用?答案并不乐观。
十八大以来,被舆论视为反腐败主战场之一的北方某省,创下半年内4位省委常委,7名省部级干部相继被调查的“坍塌式落马”纪录。但令人惊讶的是,2011年全国民意调查的数据显示,该省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分77.72分,高于全国平均分值1.62分。组织工作满意度为80.29分,高于全国平均分值1.76分。
中国各级政府或部门的民意调查结果,为何与现实大相径庭?事实上,并不难找到答案。譬如,2013年9月中旬,南方某市的很多市民接到了一条该市相关部门发来的短信称,接到省里民意调查电话,同时给出了客观公正、积极评价的市民,凭通话记录可领取误工补贴。除短信外,也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或民警入户登记,让群众在调查时“说一些好的方面”。完成省里电话民调,凭通话记录可领取300元补贴。
“有些民意调查结果‘失真’,显示了个别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存在扭曲的政绩观。”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所长沈友军说:“民意调查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也可以成为体现个别部门政绩、给领导脸上贴金的好机会。”当民意调查成为应付决策公众参与要求的形式,成为操纵民意的手段,民意调查的真实性也就无从谈起。
(《国际先驱导报》1.30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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