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就此新举措,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
一问:全面停用有必要吗
中国是世界器官移植第二大国,仅次于美国。但是,一段时期以来,中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数量较低,死囚器官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认为,死囚也是公民,法律并未剥夺其捐献器官的权利。如果死囚愿意捐献器官,应该鼓励。但问题在于,当前我们采用的“由地方司法部门与移植医院获取死囚器官”的方式是不透明的。所以,必须改变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
二问:停用了,没人捐献咋办
黄洁夫认为,如果把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与死囚器官混在一起,公民的捐献意愿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告别死囚器官依赖,不仅不会造成器官短缺加重,反而会促使更多公民自愿捐献器官。
去年,八成以上器官来自自愿捐献,这表明器官移植依赖死囚的局面已经打破。
三问:以“心死亡”还是“脑死亡”为准
黄洁夫介绍,按世界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器官捐献模式在选择上存在先后顺序,依次为脑死亡捐献、心死亡捐献、亲属活体捐献、非亲属活体捐献。脑死亡是最科学的死亡判定标准。但由于中国的文化传统,人们对“脑死亡”的认识还有一个过程。所以在试点中,公众可以自主自愿选择死亡标准,法律层面仍以“心死亡”为统一标准。
(《人民日报》1.28 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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