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分组审议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草案的第45条引起了委员们的质疑。条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类型、排放控制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很多委员表示,临时限行,群众可以理解。但第45条只是说“可以”,这是一个很大的法律授权。可以理解成是临时的,也可以理解成是“永久性”的。这里政府没有必要给老百姓增添不必要的担忧和烦恼。
吴晓灵委员说,以北京为例,奥运限号本来是个临时行为,但现在买一个车,一个月有四天不能用,其实本身就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
(《解放日报》《羊城晚报》《北京青年报》2014.12.28、30 潘洪其等)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