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初的居民是印第安人等原住民部落,16世纪后半叶起,英国等欧洲殖民者先后在美国建立起弗吉尼亚、马萨诸塞等殖民地,这些殖民地上的欧洲移民不仅要和原住民争夺土地、资源和财富,彼此之间还要互相算计、提防和争斗,当时算是“新式武器”的枪支,就成了这些既是兵、又是民的欧洲移民赖以生存的宝贝。
由于上述历史,个人持枪对美国而言,渐渐成为一种文化认同的属性,因为在持枪者看来,允许个人持枪就意味着允许每个人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允许每个人有权反抗不公,也意味着鼓励开拓、进取和自立——因为持枪意味着拥有狩猎的权利。此外,在一些人权主义者看来,允许民众持枪,意味着民间有能力抵御政府权利的过度膨胀,而后者正是美国文化之最大忌讳。
如今枪文化在美国依然兴旺发达:美国人口只占全球人口的5%左右,但美国公民所拥有的枪支却占全球公民所拥有枪支总量的42%。最新统计显示,美国47%的家庭和近20%的个人拥有枪支,每100个美国人拥有89支枪,百人拥枪数高居世界第一。
美国第一部涉枪法案是1791年批准生效的联邦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修正案条款全文为“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各州安全所必须的,因此人民持有、携带枪械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至今几乎所有支持个人持枪权、反对禁枪的组织和个人,都无一例外会以此为依据。
(《世界博览》2014年第24期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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