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海南省5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官方愿景中,这种“一站式”结算的支付方式,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难”问题,减少医患矛盾。
主管部门决心很大,但医院心态复杂。
最早试点的几家医院,并没有将“先诊疗后付费”完全推及到所有住院病房。2013年先“吃螃蟹”的海口市人民医院,目前打算先在乳腺、甲状腺外科和急诊两个科室执行新政策。
“我们只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让海口市人民医院医保办副主任周艳玲头疼的是,仅上述先试水的两个科室,医院不到一年就已垫付了360万元可申请补偿的住院费用,无人兜底的患者欠费近9万元。涉及两个病例,一个病人已经去世,一个瘫痪在家。
追缴责任落在了医务人员身上。“我们把病人送回家,还要去追债!”周艳玲觉得无比滑稽。“简直要把医院搞死了!”
如今新政推行不过半个月,又有一个新问题,“老百姓对这项便民政策并不感冒”。
50岁的家庭主妇陈仪说,除非是口碑非常好的医院,她才会选择“先诊疗后付费”。她担心,如果先诊疗,最后得花多少钱患者心里没数。她的另一种不安是,“如果没有付钱,医院是不是能够用效果最好的药物来治疗我的病呢?”
“现在老实说我们不太敢贸然呼吁这项政策,有些地方报销比例比较低,老百姓实际支付能力也比较低,反而跟老百姓预期有差距。”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有关人士表示。
上述人士建议,若要全国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应该多管齐下,一方面要建立诚信制度,另一方面要有核销坏账制度,加上“医保再多报一点”。
(《南方周末》12.18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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