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办婚事和买房,对外借了不少债务,但借的时间是在我们结婚登记之前。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这些债务是属于他个人的债务,还是说我也需要负责归还?
【律师解答】:
您的丈夫是在婚前向他人借钱,应算婚前个人债务,还债义务应由他一人承担。即使他在婚后将房子登记到夫妻两人的名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您也无需对该婚前债务负责。
(《上海法治报》12.1)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