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科技部通报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等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问题。
其中,曾被称为“中国动物转基因克隆研究领军人物”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涉嫌将由农业部牵头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课题经费转移至关联公司,涉案资金或高达千万元。
据介绍,李宁在许多重大科研项目中都兼具“评审和申报人”的双重身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且他名下竟有多家生物技术公司,其中注资过千万元的超过4家。一位农大老师说,转基因专项国家一次性投入200多亿元,一个课题组就可以拿到几百万元。而项目又要求两年花完,这根本不可能,于是李宁就将经费转到自己的公司里。
李宁的行为并不鲜见,据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透露,这只是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潜规则”之一。在科研项目里,诸如专家咨询费、研究生劳务费等都有一定的支出比例,“有的导师就用学生劳务卡分批走账,然后让学生把钱取出来还给导师”。
有很多科研申请书上写的调研活动根本就没进行过,用作科研经费报销的发票很多都是直接购买的。有的调研活动导师确实组织学生去了,住宿费和餐饮费都是当地相关单位或部门支付的,而导师却拿着发票再报销。
理工科的科研项目可操作空间更大,导师可向指定的公司购买实验器材,有时原本15万元的设备会摇身一变值50万元,“中间的差价导师能拿到大头”。
近年来,我国科技投入持续大幅增长。一方面,这些投入支撑了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足发展;另一方面,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辑刘武俊认为,没有健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任何一个神圣的学术殿堂都有可能沦为硕鼠的乐土。建立健全一种让高校科研机构的精英群体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制度环境,才是防治科研腐败的根本所在。
(《工人日报》10.20 甘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