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青岛微信圈中疯传绿城降价了,最低六五折,引来抢购。随后,开发商出面澄清,说六五折只面向员工内部,并非降价促销。可惜老业主们对此说法并不买账,于是10月13日一大早就聚集在售楼处,上演“全武行”。
业主依照合同买卖商品房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房价上涨时,购房者享受了利润,那么同时也应承担价格下降的风险。仅仅因为降价就“维权”,甚至采用过激的方式,无疑扰乱了市场秩序,有悖契约精神。
楼市买卖双方均需回到理性和法治轨道中,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解决问题。一方面,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应对房价、面积等作出明确约定,防范因房价涨跌引发纷争。另一方面,涨跌本是市场自身的正常调节。房价“只涨不跌”的心态,亟待调整。
(《中国青年报》10.17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