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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二十一年后报“一饭之恩”

    李华 《 文摘报 》( 2014年10月16日   02 版)

      21年前,浙江台州仙居人戴杏芬帮助了三个身无分文的小伙子,3人中的何荣锋如今已成为小有名气的企业家。

      多年来,何荣锋一直在寻找戴杏芬,并欲给予百万元重金答谢。但是面对巨额酬谢,戴杏芬两次拒绝,成为网友称赞的“好大姐”。一个知恩图报,一个善良不贪财,这对如今姐弟相称的二人,给世人呈现了满满的正能量。

      “当时他们跟在我后边。我有点害怕,我转过头问,你们干什么的呀?一个人说在金华火车站钱包被人偷了。一个人说走路走太久,脚底磨出水泡。我把他们带回家,弄了菜给他们吃,然后烧热水给他们泡脚,让他们休息。后来,他们想一起去黄岩找其中一个人的姐姐。临走时,我给他们一点干粮,还有别人送给我的一串香蕉,还给他们每人10元钱。”

      戴杏芬当年无意做的一件小事,让何荣锋一直记在心上。“当年,我爸预收了十几户村民的猪宰杀,国庆节拿到县城卖了8000多元钱,我爸高兴得喝了点酒,醉醺醺的,没想到钱竟不知什么时候被偷走了”。为了还乡亲们的债,何荣锋无奈和两个老乡结伴踏上了外出打工路。当年从四川酉阳县董河乡,流浪到浙江仙居,何荣锋讲述了年少时的窘况。

      举目无亲,三人花光了钱只能要饭,落魄状曾遭受不少路人的白眼。“别人都厌弃我们,姐姐却把我们当成客人,还为我们找活。”从那时起,穿着蓝绿色毛衣的戴杏芬姐姐,成了何荣锋心中的女神。

      (《广州日报》10.10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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