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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0月16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老爸卖房需要儿女同意吗

    《 文摘报 》( 2014年10月16日   03 版)

        王某和丈夫有三个子女,王某去世后,丈夫想将所住的大房子出售,另买一处较小的房子。但子女意见不一,有人不同意出售,说房子也有子女的份额。

        请问,这处房子没有全部子女的同意,是否就不能出售?

        【律师解答】:

        王某虽然去世了,但其和丈夫共有的房屋,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若王某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部分,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也就是说,该房屋不仅有王某丈夫的个人财产部分,也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

        所以,在出售该房屋时,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出售和处理。

        (《法制今报》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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