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经济犯限期自首可减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自发布日起至12月1日前,外逃经济犯自首可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法制晚报》10.11)
“性骚扰学生”首列高校师德红线
教育部日前发文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首次列入其中,此外还包括抄袭剽窃,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
(《东方早报》10.10)
宁波:高校毕业生购房享补贴
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发文指出,在宁波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买首套商品房,将享受房款总额0.75%或1%的购房补贴,除此之外,博士毕业生还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新华每日电讯》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