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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8月07日 星期四

    民生论坛

    高速公路到期免费有何风险

    惠铭生 《 文摘报 》( 2014年08月07日   02 版)

        7月26日,交通运输部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座谈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传亭说,预计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收费期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将达15条,如果到期即停止收费,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和风险。他建议交通运输部协调国家相关部委,制定有关法规解释,为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提供依据。

        一边是公众对高速公路免费翘首以盼;一边是有些行政官员面对如期而至的高速公路免费如坐针毡。

        高速公路停止收费会引发什么风险?可能有两点:其一,据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收费期限到了,贷款却未还完,今后谁来偿还?其二,养护和管理高速路,需要的资金不菲。高速公路一旦停止收费,资金从何而来?

        以上两个原因未必经得起推敲。一些高速公路至今债台高筑,根本原因不在于高速公路不挣钱,而在于多年来,高速公路收费未必用来还债,更多是充盈地方财政。据统计,2012年中报,19家高速公路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毛利率为61.76%,超过房地产40%的毛利率。以北京为例,2010年,北京市17条收费公路共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但年偿还银行贷款本金0.52亿元,照这种还贷进度,大约需要600多年才能还清。

        至于高速管理与养护问题,这原本就是一个公共管理与服务问题,何以成了高速收费的借口?百姓买车缴税,燃油缴税,购物缴税,发工资缴税……“购买”的就是政府服务。

        地方政府官员当然希望高速公路收费永无止境,但这既不符合契约精神,也不符合民意指向。高速公路停止收费,既有国际惯例可参照,又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目前,全国各地一些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将至,决策部门是否被地方权力绑架延长收费年限,这才是真正的“风险”所在——如果一些高速公路不依法停止收费,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真会被击倒在地,这显然不是金钱所能赎买的。

        (《中国青年报》7.31 惠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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