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婚前买的房子只付了首付,结婚后由我们共同贷款还钱。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有权获得这个房屋的部分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该房屋判给男方;但是房屋贷款由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的一半费用男方应支付给女方。此外,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应支付该部分的一半给女方。
如果男方无力支付上述费用,双方可以协商由女方来获得房产,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男方所有的那部分房产的对价,亦或由双方约定将房产拍卖,就所得价款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配。
(《法制晚报》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