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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婚前房产共同还贷 房子归谁

    《 文摘报 》( 2014年08月05日   03 版)

        我先生婚前买的房子只付了首付,结婚后由我们共同贷款还钱。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有权获得这个房屋的部分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该房屋判给男方;但是房屋贷款由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的一半费用男方应支付给女方。此外,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应支付该部分的一半给女方。

        如果男方无力支付上述费用,双方可以协商由女方来获得房产,由女方向男方支付男方所有的那部分房产的对价,亦或由双方约定将房产拍卖,就所得价款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配。

        (《法制晚报》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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