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出国“镀金”现象。据报道,2013年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国内艺术团组就多达100多个。
文化部外联局党委书记蒲通指出,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
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新春音乐会,受到当地观众的欢迎,拉开了中国艺术团组登陆金色大厅的序幕。
12年后,当中央民族乐团团长席强带领乐团再次来到金色大厅时,一切都不一样了。当地华侨告诉席强,国内的小学生、大妈都出现在了金色大厅的舞台上,演出水准可想而知。当地华人华侨曾经为看国内院团的演出而争相购票,可后来尽管免费赠票,连华人餐馆的大师傅都不愿意看了,因为水平太差。
影响更恶劣的是,一些外国观众购票看了所谓的“演出”后,大呼上当,因此认定“中国的文化艺术水平低下”,以后即便有优秀的中国文艺团组去演出,他们也不会看了。
在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蒋南风看来,“镀金”现象也干扰了正常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因为一些文艺团组为了“镀金”,不计成本,人为抬高了国内院团在国外演出时的费用。“这为想在国外进行市场推广的国内文艺机构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光明日报》7.10 韩业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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