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07月17日 星期四

    艺术团组出国“镀金”为何被制止

    韩业庭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17日   05 版)

        近日,文化部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出国“镀金”现象。据报道,2013年去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出的国内艺术团组就多达100多个。

        文化部外联局党委书记蒲通指出,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

        1998年,中央民族乐团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新春音乐会,受到当地观众的欢迎,拉开了中国艺术团组登陆金色大厅的序幕。

        12年后,当中央民族乐团团长席强带领乐团再次来到金色大厅时,一切都不一样了。当地华侨告诉席强,国内的小学生、大妈都出现在了金色大厅的舞台上,演出水准可想而知。当地华人华侨曾经为看国内院团的演出而争相购票,可后来尽管免费赠票,连华人餐馆的大师傅都不愿意看了,因为水平太差。

        影响更恶劣的是,一些外国观众购票看了所谓的“演出”后,大呼上当,因此认定“中国的文化艺术水平低下”,以后即便有优秀的中国文艺团组去演出,他们也不会看了。

        在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总经理助理蒋南风看来,“镀金”现象也干扰了正常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因为一些文艺团组为了“镀金”,不计成本,人为抬高了国内院团在国外演出时的费用。“这为想在国外进行市场推广的国内文艺机构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光明日报》7.10 韩业庭)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