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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7月17日 星期四

    小小“签字付款权”竟成敛财大筹码

    想要局长结款 先给局长打款

    王博 黄文新 《 文摘报 》( 2014年07月17日   02 版)

        当了10年局长,攫取近5000万元非法收入!近日,甘肃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史勇被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在史勇受贿罪名涉及的25起犯罪事实中,有15起与结付工程款相关。

        依照合同约定,按期结付工程款本是正常的义务,为何能够提供权力寻租的空间?

        一位多次承揽政府工程项目、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这早就是业内的潜规则。“政府在项目上的拖欠非常普遍,即便付款也很难一次性付清。”通常,工程方会按照付款比例给对方“提点子”。

        未能按期得到工程款,为何不走诉讼程序寻求司法救济?该业内人士也表示,一旦诉诸法律,企业将会被列入地方政府招投标的黑名单,“打官司,除非不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他无奈地说。

        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尚伦生说,城建领域一直是职务犯罪的高发易发区,源于这一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太多,因此带来的行政权力过大。甘肃省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把手’权力过大,也是造成这一行业腐败频发的重要原因。”

        (《解放日报》7.13 王博 黄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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