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大家怎么看
“民告官”,大家怎么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莉红经过4年的调查,通过对全国50余座城市和8000余名法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民众等的实证调研,完成了关于“民告官”的实施状况报告,一系列调查结果也随之公布。
在“某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罚到法院起诉,您认为他为什么会选择到法院去打官司”这一问题中,只有不到一半的法官选择了“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裁决”,而37.1%的法官选择“迫不得已才打官司”,10.4%的法官选择“将打官司作为与行政机关谈判的筹码”。
在“您对行政案件作出裁判时,会不会考虑下列因素”这一多选题中,超过五成法官会考虑“可能得罪当地行政机关”,超过八成法官会考虑“政法委的意见”,超过九成的法官会考虑“本院领导的意见”“上级法院的意见”以及“党的政策”。
从行政诉讼中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分析,也不乏值得玩味之处——在税收这种日常行政事务较多、行政行为数量较大的领域,诉讼案件却寥寥无几,所占比例还不到1%,“很多企业是不敢把税务部门告上法院的,否则很有可能被反复查税,根本折腾不起”。参与调研的黄启辉说。
在针对民众的调查问卷里,有一个问题是“您认为行政诉讼制度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吗?”选择“能”的人只有17.4%,还有8.8%的人选择了“赢一阵子,输一辈子”。
“诉诸行政诉讼法,原本是民众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最平和的手段。但如果条文无法落实,甚至长期虚置,就必然会产生一种制度溢流效应。”林莉红说,“法律必须被信仰,中国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青年报》7.9 林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