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官”的堕落之路
“毒官”的堕落之路
云南省楚雄州“吸毒州长”杨红卫受贿被判刑、某社保官员为凑吸毒款贪污社保金……分析近年来的官员吸毒现象,不难发现一些特点和共性。
首先,吸毒官员在吸毒行为之外,多伴生有受贿、嫖娼等不良行为。例如,杨红卫受贿、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
云南律师孙文杰认为,官员吸毒,表明其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人生观、价值观等偏离了正常轨道,就容易出现生活腐化等行为。此外,吸毒开支不菲,要靠官员的正常工资支撑其吸毒行为较为困难。
其次,聚众吸毒的特征明显。如与杨红卫一起吸毒的,还有楚雄州原副州长吕琳麟;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局长刘某找卖淫人员陪吸。
再次,吸毒官员担任的职务或所在的单位,往往社交范围较大且频繁。安徽省戒毒康复中心副主任陈向明说,在戒毒所看到的“毒官”来自公安、工商、税务、文化等多个部门,“都是一些与社会人员接触较多的部门”。有的官员最初因工作需要经常与社会人员打交道,然后从吃吃喝喝到成为朋友关系,再到一起唱歌跳舞,最后发展成一起吸毒。
分析发现,官员吸毒行为的败露基本都来自“外部”作用,鲜少源于内部监管。
“针对官员吸毒,确实很难建立一个单独的监管机制。”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巍分析,一方面,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官员吸毒具有较强隐蔽性。因此,要避免更多吸毒官员的出现,需要加强全方位的监管。
(新华网 6.26 王研 周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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