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招聘网站登出出租残疾证的信息。一些残障人士即便不到企业上班,只需“挂靠”企业,采取假工作的方式,就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以及社保。而一些企业为了躲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节省开支,也采取“假用工”方式招收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设置的初衷,在于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扩大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帮扶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出租残疾证”用一种作伪的手段切割社会信任,让制度善意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
对于残疾人来说,劳动就业是走向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重要渠道。残疾人不仅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又可以感受到来自社会的认同,避免了被边缘化。
当“出租残疾证”成为一门生意,残疾人虽然在短期内增加了经济收入,但其脆弱的生存生态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从这个角度上说,加强市场监管,避免“出租残疾证”的弄虚作假固然重要,提升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中的机遇和地位才更为关键。说到底,残疾人需要的是“饭票”,是真正的人的就业,而非残疾证的就业。
(《法制晚报》6.12 杨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