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至本月恰满一年。
上月26日,中纪委明确提出,今年完成省级纪委改革。据中纪委网站介绍,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据记者统计,截至6月11日,已有12个省区市的纪委,做完了机构改革的“加减法”。
今年3月,中纪委完成了本届纪委组建以来的第二次机构改革。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曾介绍,这次改革聚焦反腐主业,“纪检监察室总数由8个增至12个;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已完成机构调整的12个省级纪委,均“复制”上述改革思路,内部机构设置基本与中纪委一致,如全部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坚决防止‘灯下黑’”。
机构改革后,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纪检监察室多数为7至8个,河南省纪委最多达11个;四川、北京增至9个。而四川原来只有4个纪检监察室,增加125%。海南、江西、江苏、四川、湖北的一线执纪监督人员,占比都在60%以上。
此前,各省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多按地域、单位“分工”,也就是“划片”监督。改革后,不仅监督“地域”,还监督“领域”。例如广东,教科文卫领域就从省直单位中单独抽离,广东的这一特殊安排,有其现实考虑。去年,广东教科文卫领域597人落马。
一些地方还做了“加法”,比如广东、河北新设了信息管理处(信息技术保障室)。一方面为适应网络反腐需求,另一方面强化现代科技反腐力量。
(《新京报》6.13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