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韩国“岁月”号客轮沉船事故迎来首次公审,15名被告船员全部出庭。以“不作为杀人”等罪名被起诉的船长李俊锡表示在沉船事件中只存在“过错”,不承认“过错”以外的刑事责任。
李俊锡的法援律师在审理前准备阶段向法庭表示,事故发生后,李俊锡已经尽量履行了当时情况下所允许进行的救援措施,船只严重倾斜之后他并没有办法进行进一步的救援举措,在这种情况之下他选择逃生并获救。李俊锡的法援律师还特别强调,希望法庭重新审视对李船长的起诉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李俊锡的律师还解释,事故发生后李俊锡的尾椎骨受伤,他已经尽全力进行救援,并且他当时是驾驶舱内最后一位被救人员,所以法庭称李俊锡故意致全体乘客于死地的说法令人难以接受。李俊锡自己也有儿女子孙,他与全体乘客并无宿怨,所以并不能认定李俊锡的逃生是故意致乘客们于死地。
庭审现场,一些遇难者亲属和檀园高中的学生不时抽泣,而当一名被告脸上出现笑容时,在场人员顿时爆发,法官随即要求被告对死者表示出应有的尊重。另有一名法官要求观众席保持安静,在表达了他的哀悼后,他称被告有权作出自我辩护。
(《北京青年报》6.11 桂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