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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实名火车票丢失不退?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12日   03 版)

        上海旅客张成国因为临时改变了行程需要提前一天从上海前往北京,无奈之前买好的火车票不慎丢失,为了不耽误行程,只得重新买一张票,准备到北京后再去窗口将丢失的票退掉。不料,张成国在北京站窗口得到的答复是:“丢失的票是不能够退的。”

        除了不能退票,丢失的火车票还不能办理改签。火车票丢失了虽然仍可以乘车,但程序非常复杂。如果票丢失了,可以在窗口再支付一次票款,窗口会开具一份证明,旅客须拿着这个证明到列车上去找列车长获得相应的座位,同时也须开具一份证明,到站后再拿着这些证明到窗口退款。

        火车票丢了只能自认倒霉?带着旅客的疑问与无奈,记者向铁路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此项规定原来是为了阻断重票登车的违法行为。为了方便旅客出行,铁路部分线路采取了“刷证”进站,即凭身份证就可进站不需车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一些人利用管理上的漏洞套票。随后,铁路部门改变了闸机的设置,如旅客凭身份证领取了车票,该身份证“刷证”无法通过。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教授孙章认为,铁路部门的规定是从减少自身损失的角度出发,没有把重心放在广大旅客身上,这需要扭转。即使逃票者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这一损失也应由铁路部门来承担,而不应转嫁到正当乘车的消费者身上。

        (《羊城晚报》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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