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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12日 星期四

    充当“二传手”获利数倍

    高利贷案现官员身影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12日   01 版)

        5月20日,宁波市海曙区公务员张某因用自己的“白领通”卡从银行低息贷款、高息转贷给妻子所在企业获利被刑事拘留。张某成为新《刑法》高利转贷罪确立以来首个因此罪被立案的浙江公务员。

        近十年间,浙江发生的大多数民间借贷事件中都活跃着官员的身影。经官员之手流入该领域的资金,被称为“官银”。一些高利贷案中,单个官员注入的“官银”数量往往大得惊人,动辄上千万元,更有达数亿元之巨。

        巨量的“官银”从何而来?银行的贷款,向亲属、朋友等人拆借,灰色收入等,是其中重要的筹资渠道。官员筹资的年利率依渠道不同,通常在6%~18%不等,而放贷时通常情况下年利率会达到18%~48%不等。

        在这些筹资渠道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务员信用”这一天然优势。比如,涉及该案的“白领通”卡是宁波某银行推出的业务,无需担保、抵押,根据借款人信誉度、贡献状况,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授信,最高达50万元;一次授信,循环有效,在最长3年的授信期内,可通过柜台或网上银行交易,办理贷款手续。

        不少官员敢于放贷,除了高回报外,另一个原因是有信心能在民间借贷遇到风险甚至崩盘前,提前掌握信息将“官银”撤离,这部分官员主要集中于实权部门或是政法部门。而在收贷者看来,收到“官银”无疑是对外集资的活广告,“官银”所到之处代表着安全。除了缺钱或为宣传之外,一名曾经的公职人员透露,“通常的规则是,我帮你办事,你帮我放高利贷,互相利用。”

        (《东方早报》6.4 葛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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