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而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人们本应不靠“关系”而靠“规则”来打交道。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搞关系”之风愈演愈烈。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搞关系”可以看作是一种重要活动或“产业”,并且它的“投入产出比”有时是惊人的,通常体现为私人钱物与公共资源的交换。“搞关系”者对“关系”的占有人所奉献的代价,不会被社会的其他成员得到,这也是人们对于“搞关系”持较宽容、默认态度的一个原因。
在形形色色的“搞关系”活动中,仅仅予以道德谴责是无力的;有效地发现、揭露和惩罚,增加不正当“搞关系”活动的风险,或许能减少这类活动的数量。如果违法“搞关系”者所得到的最终收益少于从事正当合法活动的收益,那就是“违法不合算”,从而降低“搞关系”当事双方违法乱纪的热情,并且也会影响到其他社会成员的选择。
(《南风窗》2014年第10期 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