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姜伟升任为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北京公司经营财务部副经理。1999年,他通过同事认识了三亚证券公司北京负责人孙某,得知该证券公司做股票大户的资金拆借需要资金,如将闲置资金存放在他们那里,可以获取高于银行的利息,遂向公司提出建议,公司同意并指派姜伟全权负责。
姜伟跟证券公司商定了一个利率,然后支付一个较低的利息给公司,赚取利息差。1999年,姜伟的朋友向他借款50万元,约定三个月归还,到期后,朋友却人间蒸发了。
2000年春节时,姜伟仍然联系不上对方,便想到挪用公司存在证券公司的资金炒股,赚钱补亏空。于是,他把公司在证券公司存的150万元全部转到他以妻子名义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里炒股,结果反倒亏了27万余元。窟窿越来越大,姜伟便想携款潜逃。
此后,姜伟通过转账和提现的方式,将妻子股票账户中的104万元公款转走,出逃前先挥霍了20万,出逃时随身带了80余万元。2000年5月初的一天早上,趁妻子出门上班,姜伟带上他早已准备好的随行物品离开了家,这一走就是13年。
姜伟先在桂林游玩了半个月,而后去了成都,并定居下来。两年后,姜伟与当地女子杨某相恋并结婚。为了能够顺利办理结婚证,姜伟还特意用“姜志国”的假身份证办理了假户口本。
去年在北京大兴检察院的不懈追查下,姜伟在成都落网。今年6月3日,经大兴法院审理,姜伟因犯挪用公款、贪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重婚4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4个月。
(《北京晨报》6.4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