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出现首例大学生离婚案。2010年,重庆高三女生翠翠和扬州大一男生阿华一见钟情。为了守护这份爱情,2011年,翠翠从重庆追随男友到扬州上大学,还瞒着双方家长领了结婚证。没想到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近日,对婚姻失望的翠翠提出了离婚。
在文明与开放的当下社会,大学生可不可以结婚是一个伪问题。但大学生可以结婚,却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结婚。
大学生大多已经成年,甚至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成年并不等于成熟,到了年龄也并不等于就具备了结婚的所有条件。
重要的是,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感情,但婚姻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其中包含更多责任。而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他们都还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甚至还无法创造与获得财富,不具备应对生活的能力等。试想,在连吃饭穿衣等生活花销尚需要父母支援的情况下,就去结婚面对婚姻生活,其结果会如何?
学生就是学生,当以学业为主。如果过早地去面对婚姻,必然会分散精力,对学业造成影响。
(《中国教育报》6.3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