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婚姻是责任 大学生莫着急领证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07日   08 版)

        江苏扬州出现首例大学生离婚案。2010年,重庆高三女生翠翠和扬州大一男生阿华一见钟情。为了守护这份爱情,2011年,翠翠从重庆追随男友到扬州上大学,还瞒着双方家长领了结婚证。没想到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近日,对婚姻失望的翠翠提出了离婚。

        在文明与开放的当下社会,大学生可不可以结婚是一个伪问题。但大学生可以结婚,却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结婚。

        大学生大多已经成年,甚至已经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成年并不等于成熟,到了年龄也并不等于就具备了结婚的所有条件。

        重要的是,爱情是一种纯粹的感情,但婚姻却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其中包含更多责任。而对于绝大多数大学生来说,他们都还不具备独立的经济能力,甚至还无法创造与获得财富,不具备应对生活的能力等。试想,在连吃饭穿衣等生活花销尚需要父母支援的情况下,就去结婚面对婚姻生活,其结果会如何?

        学生就是学生,当以学业为主。如果过早地去面对婚姻,必然会分散精力,对学业造成影响。

        (《中国教育报》6.3 刘鹏)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