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5月22日发布“中国城市童车安全消费意识现状调查结果”,10.6%的被调查家庭在使用童车的过程中曾发生过伤害事件或危险的情况,童车产品安全消费状况不容乐观。
我国已经在汽车、儿童玩具等领域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然而,60.2%的家长“不知道”缺陷产品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产品生产者对其已出售的缺陷产品采取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脱货、换货、修理等措施消除缺陷的活动”。
从选购原则来看,消费者要根据儿童的年龄段和成长阶段需求,选购不同种类的童车。尽量选购功能单一的童车产品,坚决拒绝购买无3C标志的童车。同时,要关注童车车体上的零部件安全,有无易脱落零件、锐利边缘或尖端、易夹住儿童身体部位的间隙;结构是否可靠承载而不松动或部件脱落;折叠及锁定装置是否有效、牢靠;刹车(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危险部件有无防护;此外,还要关注童车部件的安全距离、童车的行进速度和稳定性能以及童车上悬挂或附带的小玩具的安全状况。
(《新华每日电讯》5.23 杜宇 陈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