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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5月31日 星期六

    中纪委重点查处四类对象

    《 文摘报 》( 2014年05月31日   01 版)

        中央纪委打虎拍蝇,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

        5月26日上午,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做客中央纪委网站“在线访谈”时,再度谈到要对四类党员干部进行重点查处。

        这四类重点查处对象分别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

        再次强调重点查处对象

        查处重点的选择应当是目前情节较为严重、影响比较大的,可能来自各级纪检机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掌握的最新情况。

        不收敛不收手,就是顶风作案;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就是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意味着民愤大;而将要提拔使用的,要将其作为重点,防止带病提拔、边腐边升,杜绝小腐败变成大腐败。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系主任李和中告诉记者,这一届中央纪委,从十八大以后加大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从上到下、从重大到微小细节,是全方位的反腐,不给腐败留有空间。不过,解决问题一方面要全面推进,另一方面则要重点突破,“现在提出对四类党员干部加大查处力度,无非是体现了反腐上的策略和方法。”

        胆大的仍在顶风作案

        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传达出的信号是,在当前的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

        为何仍有党员干部敢于“顶风作案”?

        以香港廉政公署为例,廉署1974年成立时,给社会释放了很大的信号,即政府由此开始要反腐到底。但至1976年,腐败气焰并未完全打压下去,警察系统还是存在非常严重的腐败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现在一些胆子小的收敛了,但有背景的、有来头的,胆子大的,还是继续腐败。

        此外,还有些党员干部,表面上不敢收了,但是不办事,这其中有一种原因是,他心里还想收。

        彻底清除腐败行为,需要一个过程。

        这些腐败的潜规则和惯性,不可能在采取一系列反腐措施后马上就能见效。

        之所以有些人还敢顶风而上,是因为还有制度缺陷,这需要反腐制度的完善,把腐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编制笼子还需要过程和时间。

        杜绝“养虎为患”

        据媒体报道,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田国良主持的一项研究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或享受副部级待遇)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约有六成的案主,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

        田国良还指出,约有48%的案主,在担任副省部级职务之前就开始了犯罪。同时,所选案例中,开始任副省部级职务时年龄最小的39岁,开始任职时不到50岁的约占37%。

        可见,有相当部分的腐败高官,在比较年轻时就走上了较高领导岗位。

        带病提拔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其发生腐败的行为可追溯至25年前,一路边腐边升。

        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新民曾指出,带病提拔的干部虽然在整个干部队伍中所占的比例极小,但危害极大。如果接二连三多发,就很容易引发百姓对干部管理制度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

        而那些在重点岗位任职的干部,一旦发生腐败,其影响更大。

        重点查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正是为了杜绝“养虎为患”、带病提拔。

        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持久战,需要一个过程才能达到全面反攻。而目前,中央纪委正在调整部署反腐策略,开展重点打击。

        (《东方早报》5.27 卢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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