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05月22日 星期四

    捡手机不还 首判赔偿

    《 文摘报 》( 2014年05月22日   03 版)

        2013年6月的一天,北京的沈先生不慎将苹果iPhone5S手机遗失在王某的出租车上。发现后,他马上给王某打电话,但王某却说手机被刚下车的乘客捡走。

        7月,沈先生通过与自己手机绑定的苹果电脑icloud软件获取丢失手机通讯录时,发现手机内添加了许多陌生人的电话,号码的标注分别是“妈、妹、公司”等称呼。他给手机上存储的“公司”打电话证实,使用他手机的正是王某。可他给王某打电话要求归还手机时被拒绝。沈先生遂将王某告上法院索赔。

        北京顺义法院审理查明,沈先生手机丢失后,通过登录其手机账户,获取了手机上的通讯录,该通讯录上的电话确实有被告王某的个人通讯信息记录。

        法院认为,动产的所有权人遗失其财物后,可以向拾得人主张返还遗失物。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近日,法院首次将智能手机的应用软件作为证据,判处捡到手机却不物归原主的王某赔偿沈先生相关损失5000元。

        (《法制晚报》5.15 王巍)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