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5月9日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一个细节很有冲击力,魏健是从中央纪委大院的办公大楼被带走的——这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反腐没有禁区和盲区,纪委不仅查别人,纪委本身的权力也在这个“制度笼子”中受到约束,中央纪委的官员当然也不例外。
有人将此案称为“纪委自己监督自己”的典型案例,其实这样的解读未免过于简单。“自己监督自己”是人治思维,还需要依赖人和组织的道德自觉,去曝光家丑。而魏健的落马则显示的是制度的正常运行。在这种制度中,魏健并不是一个置身于制度之外的“自己人”,而是一个与其他部门的官员一样受到监督的官员。
魏健受到调查,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体现中央纪委“严管自己的干部”的道义形象,而是制度在正常运转,面对纪检干部违法违纪,制度没有失灵,没有谁享有免于监督的特权。纪委不是一个凌驾于制度之上“专查别人”的机构,其本身也在制度监管之下。
(《中国青年报》5.11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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