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众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一家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最值得关注的是,市公安局用驾校的钱支出经费,只有1350万元依法上缴财政。(5月7日中国广播网)
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各项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从法律的角度看,当地公安局的行为已经有违法的嫌疑。
从报道的信息来看,驾校也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公安局的“小金库”。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用途也是五花八门,极有可能这个“小金库”成为个别领导的“私人金库”。
驾校,究竟是某些地方公安的产业,还是个体经营的企业?如果是公安的下属企业,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不是下属企业,公安局又凭什么从驾校直接报账拿钱,且绝大部分资金不走财政?其实,当地公安局违规违法恐怕是不争的事实,当前需要查清楚的是,其一,究竟是谁在暗中操纵驾校?其二,钱都由谁花了?花在哪儿?有无腐败现象?其三,主要负责人是谁,要让其受到严厉的惩罚。
(《广州日报》5.8 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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