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河北省河间市留古寺镇北王庄村村民程某起诉赤塔村村民史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河间市法院开庭审理。
在审判庭上,程某言语支吾,颇多顾忌,似有难言之隐,整个庭审过程中几乎都在哭泣。
经调查,程某与史某3年前经人介绍相识并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感情颇好。去年2月19日登记结婚。后程某的母亲因在买卖房屋问题上与亲家母发生矛盾,今年3月17日,程某在父母的强硬坚持下,向河间市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状,请求与被告离婚。
庭审结束后,程某向法庭递交了亲笔书写的陈述材料,表示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请求法官向其父母保密,以防父母再次干涉。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与史某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颇好,程某父母强逼其离婚,并不是程某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违反了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原则。近日,河间市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民主与法制时报》4.28 张君 回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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