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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法律服务

    这套房是共同财产吗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24日   03 版)

      我丈夫在和我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房款是一次性付清的,买受人是他一个人。

      一年后能办房产证时我们已经结婚,但他说房产证要根据合同办,因此只写了他一个人作为产权人。请问,这样的房子算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解答】:

      由于该套房屋系由孟女士的丈夫婚前购买,并全额出资,只是因为在婚前暂时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而已。因此,现在这套房屋的产权归孟女士丈夫一人所有,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上海法治报》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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