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虐待父母追究刑事责任吗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15日   03 版)

        王某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负债累累,为了还清赌债,王某强行向父母要钱。父母不给,王某便拳脚相加。长期的虐待使王某的父母苦不堪言,但是一直没有声张。亲戚忍无可忍,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此事。警察向王某的父母调查取证时,王某的父母否认了此事。请问,王某的虐待罪还要追究吗?

        【律师解答】:

        如果王某的父母不向法院告发,王某虐待父母的行为尚未产生严重后果,王某的虐待行为可以不必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都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但是有些案件法律规定由被害人提起自诉,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如果当事人不向法院提出告诉,法院不会主动受理。虐待案件就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检察院不能提起公诉。

        因此,只要王某的父母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王某虐待罪,并且王某虐待父母的行为尚未产生严重后果,王某就不会被追究刑责。

        (《法制周报》4.5)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