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4年04月10日 星期四

    聘任制公务员为何“无一人被解聘”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10日   01 版)

        据媒体报道,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的几年内,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

        这样的聘任制实施状况,乍看起来,无疑显得有些不合乎逻辑。毕竟,通过合同化的聘任管理方式就是为了有效打破公务员“铁饭碗”。

        但进一步分析推敲,“无一人被解聘”其实又并不多么让人费解意外。道理很明显,无论委任制还是聘任制公务员,要想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考核机制,实际上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前提。这也就是说,简单形式上的合同化聘任制,并非“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的全部充分条件。

        现行公务员考核机制并没有一个充分细化、可操作可执行的考核评价依据。而在考核程序上,现行公务员考核机制,又是一个以“内部封闭化”为主要特征的“自我考核、内部考核”。

        在这种背景下,公务员考核成为一种流于形式的“过场”、缺乏应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姿态下,不仅《公务员法》规定的“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无从谈起,针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可以解除聘任合同”条款,虽相对更为严格,但同样也难以真正落实。最终出现“无一人被解聘”情况,当然不足为奇。

        (《南方都市报》4.7 张贵峰)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