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烟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升至25%,而以石油石化和电力为代表的资源型企业,红利上缴比例达到20%。
应该说,央企红利上缴比例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也指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要提至30%。
过去几年,央企留存利润偏高带来三方面问题。首先,央企每年截留了大量的红利,往往都用在了提高企业员工的福利身上。高层年收入百万元、千万元不在话下,普通职工年薪超过10万元的也比比皆是。
其次,央企手上“余钱”太多,就会盲目投资,很多央企把钱都投向了房地产业,给房地产调控政策帮倒忙。
再次,央企上缴红利后还要回流。以2012年为例,中央国资经营中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的总额仅为71.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7%。与此对应的是,央企又以科技创新、改革脱困补助等理由,重新将上缴的红利回流了。也就是说,这一年央企上缴红利不足千亿元,但是大部分又回流到了央企内部,民生支出占比过低。
面对这样的现实,要么进一步提高央企红利的上缴比例,要么严格限制央企红利回流,大幅减少对央企的各种政策性补贴,让央企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京华时报》3.28 倪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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