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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4月03日 星期四

    民生论坛

    药品“零差率”不一定“药价低”

    《 文摘报 》( 2014年04月03日   02 版)

        据报道,浙江所有公立医院从4月1日起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彻底告别“以药养医”。

        “以药养医”是医疗行业的痼疾,此前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希望降低药价,但因为除了药之外,拿什么“养医”的问题没得到根本解决,所以效果并不明显。这次浙江实行药品零差率,有相关的配套方案,比如提高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以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期望进而形成科学的“养医”机制。

        这种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不过公众也有担忧——治疗费、手术费涨了,药品真能降到位吗?如果上涨的治疗费、手术费超过了下降的药费,是不是意味着,即便药品零差率,患者还是会觉得看病贵?

        这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因为药品零差率和药价低,并不能简单画等号。零差率是说所有药品按实际进价销售,医院不再收取“差价”。问题在于,医院的进价,是不是就足够低呢?此前曾有报道,一些国家基本药物的指导价,甚至高于市场零售价。也就是说,医院药品的中标价本身就虚高,即便在此基础上“零差率”了,消费者所付出的药价还是偏高。

        看来,要减轻患者在药品上的高消费,仅仅是零差率还不够,还要真正压缩进药环节的钻营空间,其中重要一环,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早有专家指出,现在的基本药物制度透明度不够。

        只有保证药品的选择和定价是科学合理的,在此基础上的药品零差率才有意义。进而辅以完善的医药费用结构,方有可能破解“以药养医”的顽症。

        (《新京报》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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