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要警惕反腐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失灵,加快探索预防反腐失灵的新思路。
“支柱坍塌”导致的失灵 立法、司法、行政、监察部门、反腐机构、大众传媒、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等主体是支撑国家廉政大厦的支柱,其中的每个支柱都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支撑能力,并且各个支柱互相依赖。如果一些支柱短弱,就必然会加重其他支柱的压力。如果过分倚重某一根支柱,即便它原本很强大,最终也难免被压垮。自上而下的权力反腐、自下而上的社会反腐都难以单刀斩除当前中国腐败的毒瘤。
“孤岛效应”导致的失灵 一个或几个有效的反腐措施被孤立地、突出地推到反腐前哨,就恰似海洋中的孤岛。在西方国家被誉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难以承受当前中国的反腐之重。有效的反腐措施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作用的,缺少成熟的条件和完善的配套,则会出现“龙游浅水遭虾戏”的窘迫。孤岛效应一旦被贬损、渲染,原本具有生命力的反腐措施很可能被质疑,甚至被轻易抛弃。
“反腐悖论”导致的失灵 反腐悖论又称“亨廷顿悖论”,亨廷顿(美国政治学家)指出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败举措反而可能增加腐败的机会。现代社会的腐败问题是现代化刺激、政治制度化不充分的结果。一方面,政府权威的扩大会增加腐败的可能性。每一项法令、制度都可能形成或增加新的权力和资源,腐败的动机和机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另一方面,反腐机构强化了的权力存在被滥用、收买的危险。位于反腐链条上的每个机构或群体都有可能榨取贿赂,反腐链条越多,榨取贿赂的可能性就越大。
腐败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客观上要求我们采用综合的、系统的反腐败战略,这是预防反腐失灵的关键。
(《学习时报》2.17 刘力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