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部门“高配”干部多
据公安部网站显示,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刘金国级别为正部长级。至此,公安部共有三名正部级的副部长,另外两人分别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和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
这种副部长“高配”的现象在其他部委中也存在。据统计,中央至少有30名“副部长”被高配为正部级,分布在21个部门。
“正部级副部长”多的单位,大多都是“强势单位”,如发改委、公安部,此外就是党的部门如中纪委、中宣部等。一般而言,由党和国家领导人兼任正职的部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高配为正部级已成惯例,如中组部、中宣部、统战部等。
“高配”有传统
“干部高配在我国是有传统的。”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主任刘峰说。
新中国成立之初,干部“高配”并不普遍。为体现重要性,当时对一些重点城市如武汉、南京、广州也实行了直辖,但并不特别强调级别。
干部“高配”成风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刘峰说,首先是在沿海开放地区确定一批副省级城市如宁波、青岛,后来又将一些省会城市确定为副省级。上行下效,一些省份开始对省内的县市进行升格,升格不了的就“高配”。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率先对经济实力较强的县进行主官高配,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广东之后,河北、浙江、江苏等地也对县委书记实行了高配。2009年,湖南将16个县委书记高配为副厅级。时任湘潭县委书记陈忠红表示,高配后,“有些名誉上的好处”,到市里开会名字可以排到前面,到职能部门办事人家多少也会客气点,有时能参加一些高级别的会议。但他也说,“除此之外,县委书记的权力没有任何变化。”
干部高配无处不在
作为干部管理手段,“高配”存在于各级、各部门的人事安排中,且不同的使用,有不同的目的。
以省级常委为例,过去一般只是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由省委常委兼任,但现在,国内有29个既非省会,也非副省级城市的地级市(地区、新区)的党委书记由副省级干部兼任。其中,半数以上出于经济考量,如大庆、包头、天津滨海新区等。
另一些由省级常委兼任党委书记的城市和地区,经济优势并不明显,但位置和历史地位特殊,如“革命圣地”延安。
此外,还有一种高配——不少影响大的群体事件发生后,上级党委在免去当地“一把手”时,往往会对新任“一把手”高配,以迅速收拾“残局”。例如2008年贵州“瓮安事件”后,同仁行署副专员龙长春被火速任命为黔东南州委常委兼瓮安县委书记。
还有一些高配有“激励”与“奖励”的考虑。2013年7月,山西对开发区的领导配置做出统一规定: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达到5亿元的,可以高配为副厅级,否则就是正处级。
刘峰认为,在现实国情下领导级别决定协调能力,“高配”具有一定的效果,但一定要适度。根据他的调研,全国90%地级市开发区“一把手”都已高配为副市级,“这就有问题了。”刘峰说,“高配一定不能成为政绩奖励的手段”。
(《北京青年报》《南方周末》2.13、20 钱昊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