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
人们很难把鲁迅与美食、美酒联系在一起。实际上,在吃喝这件事上,鲁迅是个地道的行家,不但会吃,还会做,对许多菜肴都有堪称“行话”的独到见解。
北京是鲁迅长期生活过的城市,从1912年到1926年,共生活了14年,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可以发现他去过的有名的餐馆就有65家!
鲁迅记录的65家北京餐馆包括:广和居、致美楼、便宜坊、集贤楼、览味斋、同和居、东兴楼、杏花村等等。这还是不完全的统计,鲁迅去过的餐馆应该超过百家。作为大文豪,鲁迅把吃饭这件事看得很重,在日记中占了重要篇幅。这是民国新风尚,不同于古代文人“君子远庖厨”的习惯。
鲁迅喜欢广和居一道叫“三不粘”的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这道菜讲究烹制时动作快,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要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还有解酒的功用。
爱吃“三不粘”大概也与鲁迅爱喝酒有关系。鲁迅属于每顿饭必喝酒的人。史料记载,他和郁达夫喝酒的次数最多。鲁迅酒量不大,经常喝得酩酊烂醉,而且在喝酒的过程中烟不离手。郁达夫在1933年曾作诗赠与鲁迅,其中两句写道:“醉眼朦胧上酒楼,彷徨呐喊两悠悠。”
鲁迅好酒这事还常被人拿来攻击讽刺,曾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漫画,画着一大坛绍兴酒,旁边缩着一个很小的鲁迅。
鲁迅喜欢吃辣,一次胡适席间问鲁迅:“据我所知,江浙一带人爱甜不爱辣,先生好像是个例外。”鲁迅答:“绍兴人确无吃辣椒之好,独鲁迅有辣椒之嗜,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静、天寒人困之时就摘下一支辣椒来,分成几节放进嘴里咀嚼,只咀嚼得额头冒汗,周身发软,睡意顿消,于是捧书再读。适之先生可以一试。”胡适听了大笑。
(《解放日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