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画被“偷梁换柱”
赵家父亲是抗战干部,1955年解放军第一次授军衔时被授予上校军衔,后到中国科学院工作。赵家母亲在解放大西北时参军,后参加了抗美援朝,之后响应国家号召,脱下军装到清华大学深造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直至1993年退休。
1964年,由于赵家父亲科研工作突出,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亲笔书写了一首毛主席诗词《忆秦娥 娄山关》送给他。从那时起的20多年间,赵家父亲陆续收藏了90幅名人字画,其中包括楚图南、黄胄、启功、溥杰、齐良迟(齐白石之子)等名家作品。
1988年5月,赵家父亲去世,这些字画成了赵家母亲的精神寄托。她把这些字画包好,分装在三个大箱子里。老人很仔细,给每幅字画编了号。
2013年春节,在上海生活的大女儿回京。2月16日,母亲让她帮着打开箱子,给字画透透气。打开第一幅,娘儿俩就惊呆了:字画和本子上记录的对不上。
90幅字画全部打开,没有一幅是原来的,里面全是粗制滥造的字画。
女婿干的
一家人认为,这事儿不会是外人所为。
赵家母亲说,她当时就判断这事儿是小女婿干的。她的依据,一是小女婿以前曾跟她说,“我家二姐夫跟北京琉璃厂有关系,这些字画可以卖好价钱”。另一个依据是小女婿曾经偷过她的钱。
2013年2月16日晚,小女婿回来了。开始他很镇定,听赵家人说要报案,他有些慌了,出去给小妹打电话,说那些画是他换的,“换成更值钱的了”。后在一家人逼问下,他承认2008年把十几幅字画卖给一家书画经营机构,共卖了18万元。至于其他字画去向,他再也不说。赵家母亲回忆起2005年至2009年,为了外孙女上学方便,在孩子小学附近租了房,老人陪读,小女婿有充分的“调包”时间。
那家书画经营机构网站2008年售卖的名单中,确实“多出”那十几幅字画,包括郭沫若书法在内的部分字画,目前已被买走。
之后,小女婿离开家。其间曾带人回来,想把那些“替代品”拿走。“这是他的犯罪证据,我们没让拿。报警后警察来了,告诉我们以后他再来别开门。”
在北京电视台《谁在说》节目现场,主持人播放了一段小女婿和小妹的电话录音,前者口气极其嚣张:“你别把什么事儿都做绝了……我偷东西怎么着了,你们不是去派出所告了吗?……把你们家全杀了再说。我什么都没有,我怕什么呀?”
这件事情对80多岁的老人精神打击非常大,整夜睡不着觉,好像变了一个人。
女婿有罪吗
在湖北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的节目中,赵家人均提到,2013年2月18日,也就是发现书画被“调包”的第三天,他们去报案了。但派出所称,一家人住在一起,箱子也没有上锁,因此未立案。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四项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也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问题在于:女婿和岳母之间,能算“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吗?
对于这一事件,不同职业的人会从不同角度解读:社会学家看到的“东郭先生现实版”,婚姻专家看到的是赵家小妹“遇人不淑”,而作为法律人,笔者看到的是法律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不力。一旦这种保护不力的现状不能尽快改变,对他们不仅意味着目前损失永远无法弥补,甚至可能有人身伤害的危险。
事发一年,此事件进展不大。
(《检察日报》2.19 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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