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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2月13日 星期四

    荷兰“轻刑”下的治安社会

    《 文摘报 》( 2014年02月13日   07 版)

        2013年初,在荷兰一个小镇发生了一场家庭悲剧,一对摩洛哥裔母女因女儿手机短信内容而发生争执,母亲一气之下持刀刺入女儿腹部和心脏部位,导致女儿不幸身亡。法官认为这名母亲在案发时出于不理智的情绪,而且她已经深感歉意,因此只对其判处了3年监禁。

        此案审判结果一公布,立刻引发不少人对荷兰量刑力度的广泛讨论。在荷兰,对于谋杀等重罪,通常不过是判处十几年的监禁。而犯罪人基本可以在完成2/3刑期时,提前保释出狱。

        荷兰法官在量刑时,通常会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人是否为惯犯,未来是否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犯罪原因,案发时心理状态等等。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之后,法官做出的判决通常令人膛目。不少重度谋杀案的罪犯在监狱不用住满10年就可以重新获得自由。 

        荷兰社会文化规划局做的调查报告显示,73%的荷兰公民认为本国刑罚力度过松,关于加重刑罚的讨论也在近年社会发展过程中一再被提上议程。那么,加重刑罚力度对降低犯罪率改善社会治安是否有实际作用呢?荷兰检察署检查官,原莱顿大学法学院刑法与诉讼法副教授Ard Schoep表示,源于严厉的刑罚的阻吓作用实际被高估了。犯罪者在行动时并不会如此精打细算,他们在触犯法律时,不会想到“这种行为现在导致的刑罚将是12年,而不是8年了。所以我最好不要这样做”。刑罚通过惩戒和威慑对犯罪的抑制作用不可否认,但加重刑罚并不等于进一步抑制犯罪,因为往往违法行为是犯与不犯的一念之差,而不是在8年和12年之间的斟酌。

        即使部分人对荷兰刑罚力度的不满以及加重刑罚的讨论还将继续,即使量刑标准在社会发展中仍需不断调整,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荷兰,人权不会在社会与法律的磨合中成为被折衷掉的牺牲品。

        (《海外星云》2014年2月上 唐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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