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部委林立。曾任西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张京宏,参与办理的许多大要案都跟这些“大衙门”有关系。
办理这些“大衙门”案件,经常是“进不去门、见不着人”,有的单位的个别人甚至帮着犯罪嫌疑人“玩失踪”,案件往往因此陷入僵局。
在办理一起涉及多个部委机要干部虚报邮费套取公款窝案的过程中,某部委的门卫将张京宏他们挡在门口,几番交涉仍进不去,张京宏心生一计,“冒充”朋友将涉案人员“骗”出了大院,并采取了强制措施。
人刚被带走,这家单位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态度十分强硬,“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
对反贪检察官来说,办案过程中,各种来头的招呼、说情如同家常便饭。“通常一件案子到手上,各种拐着弯的关系就会找上门来,甚至有的单位会拿着公函上门做工作。”
在张京宏看来,证据是排除外界干扰最好的“挡箭牌”。在查办北京市某区街道房管所所长张某贪污拆迁款案件中,张京宏发现,张某在区里颇有“人缘”,案件刚受理就有人“过问”。如果从拆迁项目着手查,肯定会“打草惊蛇”,张京宏索性先从一条举报张某长期到澳门赌博的线索入手,首先查张某的出入境记录。“张某在2007年和2008年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凡是双休日,他都往返澳门。不说别的,他的工资就远不够买这些机票的。”“之前打招呼说情的人看完记录单后,什么话也不再说了。”张京宏说。
然而,张京宏也有自己的困惑。
“单位内部人员为贪腐者通风报信的情况并不鲜见。”张京宏坦承,近年来他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任职单位所提供的线索越来越少。
“一些单位担心廉政‘一票否决’,对发现的贪腐线索捂着盖着,不愿主动揭丑亮短,甚至在案件查办中还为当事人‘打掩护’。”张京宏说,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相关配套制度也应该作出调整。
(《新华每日电讯》2.6 陈菲 涂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