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结束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人社部部长尹蔚民透露,过去一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进行了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
长期以来,公务员工资调整缺乏客观理论依据,每次调整都带来社会舆论热议。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利用调查收集到的薪酬数据,将公务员的薪酬与其他相当人员进行比较,并评价两者“基本平衡”的程度,将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据了解,对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比较始于2009年,由人社部工资司联合国家统计局相关司局组成课题组,在广东、山西的九个城市开展了试调查,报告显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高学历(本科以上)、高职务(处级及以上)层次人员,公务员工资收入低于企业相当人员,低学历(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低职务(科级及以下)层次人员,公务员工资高于企业相当人员。
据介绍, 在前期几次局部地区试调查的基础之上,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查。
在工资比较的基础上,今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有望从“原则”进入“细则”阶段。尹蔚民在工作会议上表示,2014年工资收入分配方面重点是: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
(《21世纪经济报道》2014.1.3 耿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