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弃婴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还有外地父母开车将孩子送过来。弃婴岛启用两周,弃婴骤增。
早在弃婴岛设立之初,就有人担心:它会变相鼓励弃婴行为。而今看来,这份担忧俨然已被验证。无论是“外地父母特地前来弃婴”,还是弃婴数量剧增,似乎都说明,弃婴岛确实给遗弃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乍看上去,弃婴岛确是像为弃婴提供了“作案现场”。不设摄像头,报警按钮设延时功能,能让弃婴者“全身而退”,少了道德风险;而弃婴岛内设保温箱等,可为孩子提供暂时庇护,也能消减弃婴者的精神负罪感。这也难怪,不少人认为,弃婴岛存在的意义,与“弃婴违法”的法律背离。
弃婴违法,虽是伦理共识、法律规约,可弃婴现象能因此杜绝吗?启用两周弃婴达到十多个,是受弃婴岛刺激的结果,还是在正常范围内?弃婴增加,源于弃婴岛的潜在诱导,还是遏制弃婴现象不力?
应当看到,对弃婴的违法定性无法消除其衍生土壤。想让弃婴现象“清零”,纯属奢望。既然“多因一果”的弃婴现象难被禁绝,与其搞道德审判,不如优先考虑孩子的生命权;与其让他们被偷偷扔进垃圾桶、厕所,不如对其予以兜底性救济,让他们免受“命若垃圾”的厄运。
弃婴岛的存在,不是要将弃婴行为“合法化”,而是指向更完善的儿童保护。
(《新华每日电讯》12.25 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