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08秒,一架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30号跑道入口外跑道延长线上690米处接近跑道时断成两截后坠毁,部分乘客在出事时被甩出机舱。机上96人中有乘客91人,其中儿童5人。事故造成44人遇难,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
日前,此案在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事故当班机长、被告人齐全军涉嫌犯重大飞行事故罪被提起公诉。这是我国首例空难事故后追究飞行员刑责的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相关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羊城晚报》11.29 孟庆利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