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老人赠房还能要回吗

    《 文摘报 》( 2013年12月03日   03 版)

        现实中,有些老人将房产赠与子女,子女得了财产后就不再管老人,有的则因为分配不均引发家庭矛盾,老人再难享天伦之乐。请问,老人将房产赠子孙后,还能要回吗?

        【律师解答】:

        在居家养老仍是主流的情况下,老人要特别注意,要想晚年幸福,家庭和睦最重要,很多东西是金钱换不来的;对待自己的子女要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最重要的是,生前尽量不要将自己的财产直接赠给子女,可以以公证遗嘱的形式代替。

        即便要赠与财产,也尽量订立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旦受赠人没有达到老人的要求,也可以以不履行义务为由撤销赠与。

        另外,如果赠与合同带有附随义务,赠与人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或找公益组织、法援机构等中立单位监督合同义务的履行,更好地保证赠与人的权益。

        (《北京晚报》11.27)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