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一个微小的细节可能导致人生的沧海桑田。
7年前的3月,沈哲的人生如同初春的阳光一样灿烂,当时,她初为人母,家庭和睦。
一切不幸源于七年前的一粒“糖丸”
现在,37岁的她没了丈夫,没有工作,带着瘸了一条腿的儿子、一头白发的母亲挤在北京城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勉强支撑生活。沈哲认为,她后来所有的不幸源于7年前的那粒糖丸。
决定沈哲人生的时刻发生在2006年3月6日上午,当天是两个月的儿子预防接种的日子,沈哲特意请假和母亲一块带着孩子来到北京某医院。和许多年轻的妈妈一样,沈哲对“疫苗”的认识局限于“接种之后可以让孩子产生病毒抗体,今后不得病”。
沈哲和母亲吴素赞排在像流水线队伍后面,家长抱着孩子一个接着一个往前走,医生机械地用勺子将彩色的糖丸送进每个抱到面前的孩子嘴里,这一幕让吴素赞想起了“喂鸭子”的场景。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孩子被这样“喂”了三次。
吃完糖丸后,孩子出现低烧、嗜睡、哭闹。当孩子服下了第三粒糖丸后,低烧和哭闹比前两次更加严重。上海的医生诊断后告知,“孩子要在轮椅上度过一生”。
一朵黑云压在了所有人的心头。
沈哲的丈夫当场失控,大声冲医生喊,“孩子生下来时好好的,不可能”。
医生冷静地问了一句:“吃糖丸了吗?吃了?我也不给你写诊断了,孩子是类脊灰。”医生不愿再多说一个字。“类脊灰”就是人们熟知的小儿麻痹症,预防只能口服疫苗,因其表面包裹着一层奶油物质,被俗称为“糖丸”。
要求做诊断 却一再被拒绝
最初,医生们仅私下告诉沈哲孩子是因服用疫苗致残,却不愿意在诊断书上写下诊断。当沈哲好不容易求来上海的医生写出诊断,找到卫生部门时,不想对方痛斥道:“他有什么资格写下这样的诊断!”
后来,沈哲明白了——根据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接种后如遇疑似异常反应,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专家调查诊断;有争议时,可向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再有争议,可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
早在2006年6月在北京儿童医院求诊时,沈哲结识了同样服用疫苗后,来医院的一位河南家长,沈哲第一次听说了“疫苗后遗症”这个词。和所有同病相怜的家长一样,沈哲说,他们共同的悲剧源于对疫苗潜在风险的无知。
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疫苗不良反应概率在1000万分之一,这意味着每年要有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终身残疾。在沈哲看来,1000万人中,一个异常反应的悲剧,就这样结结实实地砸在了自己儿子的头上。
从2007年6月开始,沈哲就开始四处上访,沈哲所在的单位领导也找她谈话,让她“认倒霉”。如此反复,沈哲丢了自己的工作。7年来,沈哲就干了一件事:不停地在卫生局、疾控中心、区政府之间奔波。她的诉求非常明确:给孩子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但却一再被拒绝,原因是孩子在发生异常反应14日内,自己没有留便。
“没有人告诉我们应该留便。”事情过去了7年,孩子拉不出7年前的粪便。
只想这个国家对孩子有后续保障
如今,沈哲和母亲、孩子唯一的收入是母亲那800元的退休金,沈哲自己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我们别无他法,日子这么艰难,现在连鉴定都没有,更别说赔偿了”。
也许,在11月底,沈哲或将迎来些许希望。11月初,她收到了苦等了4年的诊断通知书,11月13日,她将带上孩子去做诊断。
这是一个开始,结局可能有很多种。
根据其他家长的经验,即便诊断后,鉴定时家长们可能会收获的是一个名为“偶合症”的词。
“偶合症”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偶合不属于疫苗异常反应。此外,“排除”“不能排除”“无法确定与疫苗无关”诸多模棱两可的鉴定结论,都曾让许多家庭梦碎。
当然,最好的结果便是如沈哲所愿,鉴定结论能够证明孩子病症属于疫苗异常反应。这样,儿子能够得到升学、就业的照顾,他们能够得到“补偿”,生活向好。
尽管不是“赔偿”,也不知道“补偿”的具体金额有多少,但是,沈哲仍为自己7年努力换来的转机激动。“事实无法改变,但悲剧的生活可以改变走向。”7年来,沈哲早已接受了儿子不可能康复的事实,但她却并不屈从于现实。她希望得到的,无非是一种认可和来自这个国家对一个孩子的后续保障。
(《工人日报》11.16 邓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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